四、割礼论证站不住脚

 

关于婴儿洗礼的立场,我们可以最为简洁地用几个字来概括:洗礼就是当时的割礼(baptism is what circumcision was)。换句话说,在新约教会中,洗礼的意义和功能与旧约以色列的割礼相同。根据婴儿洗支持者皮埃尔·马塞尔Pierre Marcel)的说法:

 

新约没有明确在割礼和洗礼之间做出本质性的区分。实际存在的差异只是形式上的差异。洗礼取代了割礼。[1]

 

正如帕默·罗伯逊(O. Palmer Robertson)所写的那样:“在其尽可能完整的意义上,新约下的洗礼完成了旧约下的割礼所代表的一切。”[2]

 

作为圣约记号的割礼已经被洗礼所取代,这个信念对于理解婴儿洗礼具有根本性的意义。根据这一论点,如果在以色列人中婴儿被施行割礼就是接受圣约记号,那么在教会中如何可能拒绝婴儿接受圣约记号的洗礼呢?洗礼就是当时的割礼,因此应当对婴儿施行洗礼。[3]

 

基于割礼的论证有助于清晰地说明婴儿洗礼主张者所理解的洗礼。此外,至少在乍看之下,两个圣约记号之间的类比是明确的、符合逻辑的和内部前后一致的。问题在于,如果仔细研究圣经本身,我们就会发现该论点根本不符合圣经。

 

创世记17:10-14中的割礼

 

为了比较割礼和洗礼的意义,从创世记17:10-14入手来研究是有帮助的。创世记17:10-14是第一次引入割礼的经文,其中割礼是神与亚伯拉罕立约的记号。耶和华在这个约中作出了几项具体的应许:(1)要祝福亚伯拉罕;(2)要使亚伯拉罕的名为大;(3)要使亚伯拉罕成为大国;(4)要赐迦南地给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作为永久居住地;(5)要与亚伯拉罕的后裔建立关系;(6)要通过亚伯拉罕的后裔(seed)祝福万国。[4]

 

圣约的本质不仅涉及亚伯拉罕作为个人得到的祝福,也涉及他肉身的后裔所得到的。正因如此,他的后裔作为亚伯拉罕应许的接受者,以及使这些应许流传到下一代犹太人的渠道,身上要留下有形的标记,可以被识别。这是割礼的主要目的。在创世记17:10-14中,主对亚伯拉罕说:

 

你们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礼,这就是我与你,并你的后裔所立的约,是你们所当遵守的。你们都要受割礼,这是我与你们立约的证据。你们世世代代的男子,无论是家里生的,是在你后裔之外用银子从外人买的,生下来第八日,都要受割礼。你家里生的和你用银子买的,都必须受割礼。这样,我的约就立在你们肉体上,作永远的约。但不受割礼的男子,必从民中剪除,因他背了我的约。(创17:10-14

 

割礼作为圣约的记号,是神对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的应许的象征。正如斯蒂芬·魏伦(Stephen Wellum)所指出的那样,这种礼仪的主要目的是为迎接弥赛亚的到来而选定一个有形的后裔。它通过两种相互补充的方式达到这个目的。首先,它选定作为民族实体的以色列,并把属于该国的个体分别出来成为神圣约的子民。其次,它选定一个从亚伯拉罕到大卫再到基督的男性血统,这样每个生而为犹太人的人(特别是属于犹大支派的犹太人)都指向并期盼那真正/唯一的亚伯拉罕的后裔将到来的日子。[5]

 

根据婴儿洗礼支持者的说法,由于这个记号过去被应用到婴儿身上,并且由于它已经被洗礼这个记号所取代,因此今天的基督徒必须为他们的婴儿施行洗礼。尽管割礼和洗礼之间的关系显然不能仅从创世记17:10-14来确定,但是这段经文确实揭示了两者之间大量的差异。更具体地讲,有四个非连续性的特点能让我们看清楚婴儿洗主张者以婴儿割礼为基础的论证。

 

首先,割礼和洗礼在意义上不能互换,因为洗礼并不具有割礼所具有的有形的和国家性的应许[6] 据格雷格•韦尔蒂的观点,割礼仅适用于男性这个事实——而洗礼则适用于男女两个性别——明确反映了这个基本的非连续性:

 

如果这些仪式的含义可以互换,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变化,即这些礼仪的接受者从仅为男性(割礼)变为男性和女性(洗礼)?这难道不是一个相当有力的证据支持这种观点,即割礼中有些重要的东西(即所应许的后裔,以及通过亚伯拉罕的后裔祝福万国的应许)并没有也无法在洗礼中得以体现吗?[7]

 

割礼这一记号是专门实施在男性生殖器官上的,而这样的记号是关于亚伯拉罕应许的一个合适的象征,因为这些应许通过出生和自然繁衍而代代相传。[8] 与之相比,用水施洗这一仪式——尤其是女性接受洗礼——不能够象征后裔应许,而这是神与亚伯拉罕所立之约的核心所在。正因如此,割礼和洗礼可能具有相似的含义,但并不是婴儿洗支持者所认为的完全一样。[9]

 

针对这种说法,婴儿洗支持者倾向于否认割礼的有形意义是其主要的含义。例如,约翰·慕理写道:

 

关于割礼,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它本质上或主要不是涉及家庭、种族或民族国家身份的记号。割礼所具有的任何民族认同或特殊性之类的意义都是次要的和派生的。它的主要的和本质性意义是,它是神赋予人类最高和最丰富的属灵祝福的记号和印记。[10]

 

                                                                              

 

婴儿洗支持者罗伯特·布斯的观点也类似:“割礼的主要意义是属灵的(即因信称义),因此它不应被视为仅仅是有形的血统记号。”[11]

 

强调割礼的属灵意义之所以对婴儿洗支持者至关重要,是因为关于婴儿洗礼的论证取决于它是否足以表明割礼和洗礼象征着相同的现实,而洗礼所象征的完全是属灵的现实。问题是,为了找到割礼和洗礼之间的这种相同,婴儿洗支持者倾向于强调割礼的属灵意义,从而实际上排除了有形方面的意义。正如魏伦观察到的,“这是一个将新约现实读入旧约的典型例子,它没有首先在旧约处境中发掘旧约礼仪的意义,然后再审慎思考两种圣约记号之间连续性和非连续性的问题。”[12]

 

更具体地说,问题在于,许多婴儿洗支持者赋予像罗马书4:11-12和歌罗西书2:11-13这样的经文“释经的优先权”(hermeneutical priority)。他们的做法是,通过让这些后来的经文掩盖或者决定创世记17:10-14中割礼的含义,而不是在其自身的上下文背景中解释创世记第17章,并把割礼视为所有亚伯拉罕应许的记号。[13] 这导致了把割礼过度属灵化,既不顾它的民族性和身体上的意义,也似乎忽略了割礼和洗礼之间明确的非连续性。此外,正如我将在本章稍后论述的那样,我相信婴儿洗支持者误解了罗马书4:11-12和歌罗西书2:11-13的含义,因此错误地使用了它们来作为支持婴儿洗礼的理由。[14]

 

这里更深层的问题是婴儿洗支持者倾向于允许圣约神学模糊圣经中提出的各种圣约之间的界限。正如魏伦所写到的:

 

一般而言,圣约神学倾向于将“恩典之约”(总括性的神学范畴)等同于亚伯拉罕之约(特定的历史圣约,其中包括民族性的、预表性的和属灵性的方面)。圣约神学通过将亚伯拉罕之约的民族性(身体性的)和预表性的方面简化为属灵性的方面,并且透过这个视角去考察圣经中所有其他圣约(特别是新约)。因此,谈论“恩典之约”,实际上就是谈论被化简为只有属灵层面的亚伯拉罕之约。[15]

 

伯克富的话清楚地反映了这种轻视亚伯拉罕之约之身体性的倾向,他认为亚伯拉罕之约与新约“本质上等同”。[16] 根据伯克富的说法:“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主要是属灵性质的约,尽管它也具有民族性的方面,并且割礼是这个属灵圣约的记号和印记。”[17] 他的意思是,尽管亚伯拉罕之约既包含身体性的和属灵上的应许,但属灵方面的应许是主要的。因此,割礼只是这些应许的记号和印记。但是,基于什么理由人可以否认割礼也同样意味着身体性的应许呢?[18]

 

婴儿洗支持者将亚伯拉罕之约简化到其属灵层面,从而忽略了其民族性和身体性特征,他们因此没有充分重视割礼和洗礼之间的的显著非连续性,特别是在其各自的含义方面。因为割礼代表了亚伯拉罕之约的所有应许——包括洗礼没有指明的民族性和身体性应许,所以这两个仪式不能被认为具有完全等同的意义。[19]

 

非连续性的第二点是:因为旧约中的犹太人成为了亚伯拉罕之约的承受者仅仅通过身体上的出生成为这个民族中一员,所以当在以色列的犹太父母生下一个男婴时,他就被施行割礼,不管他的父母中是否有至少一位因为相信耶和华得了拯救。相比之下,在支持婴儿洗的教会中,只有在父母中至少有一位是信徒的情况下,婴儿才能够受洗。为此原因,

 

[婴儿洗支持者]鼓吹的割礼和洗礼的平行地位就消失了,因为他们自己的承认,在新约时代,除非因着信,不然没有人生来就拥有受洗的权利,无论这信仰是自己的信仰还是父母的信仰。[20]

 

一些婴儿洗支持者似乎掩饰了这种非连续性。例如,约翰·萨特尔在关于创世记17:12的讨论中得出的结论是,割礼“应该是施行在父母有信仰的婴儿身上”。[21] 但创世记17:12并未说应对所有有信仰的父母的男性婴儿进行割礼;而是说:“你们世世代代的男子”。正如沃尔特·查纳瑞所写道的:

 

从未因为父母没有信仰而不给孩子施行割礼。即使先知谴责犹太人的内心没有受割礼,他们也没有暗示将这些未悔改的犹太人的儿子排除在割礼仪式之外。[22]

 

事实上,旧约表明,从亚伯拉罕的后代中,没有人有权利不受割礼,即使他的父母双方都不信神。[23] 然而,在支持婴儿洗的教会中,如果父母双方都不信神,他们的婴儿就不能受洗,因为他不被视为神立约子民中的一员。[24]

 

非连续性的第三点涉及这样一个事实,即在旧约中许多成年人在没有宣告相信耶和华的情况下受了割礼。从创世记17:12-13中可以明显看出这一点:犹太人被命令对他们从外邦人那里买来的每个仆人施行割礼。[25] 相比之下,(就算是按照婴儿洗支持者的模式)圣经中不存在任何合理的理由来支持为没有宣告相信基督的成年人施洗。正如保罗·朱厄特解释的那样:

 

[创世记第17章]坚持认为,每个与亚伯拉罕家族有关系的男性都应该受割礼(即使是那些他用钱买来的奴隶也如此),这与新约中有关洗礼的一切做法截然不同。虽然我们可以认为,亚伯拉罕所有家族成员都委身于共同体所认可的、后来又为摩西律法所规定的外在敬虔形式,并且,尽管其中无疑有些人认同先祖亚伯拉罕的个人信仰,但在创世记第17章中这种信仰不是必需的。要是有人认为,亚伯拉罕家族中的所有男性(创14:14表明有几百位)在接受割礼之前都自愿“作了个人信仰宣告”,就像在新约圣经中归信基督信仰的人在接受洗礼前所做的那样,那他就是沉溺于毫无根据的重建历史。当我们从身份认同的角度思考时,就偏离了割礼和洗礼之间的本质相似性。在分析创世记第17章中的割礼的理由时,我们必须记住,经文没有提到任何关于个人性信仰的事情,而只是表明,人只要通过出生或购买而归入亚伯拉罕家族,他就有资格领受割礼这个记号。对于那些这样获得资格的人而言,割礼实际上是强制性的。[26]

 

尽管婴儿洗支持者同意必须为信徒的婴儿施洗,但他们不提倡为不信的成年人施洗,这是对的。[27] 道格拉斯·威尔逊的说法,为一个明确知道是非信徒的人施洗是不符合圣经的。[28] 同样,约翰·慕理也坚持认为,对于成年人,只能在“明确而可信的信仰宣信”的基础上为其施洗。[29]

 

有鉴于此,当犹太人在创世记17:12-13中被命令对从外邦人那里购买的不信的仆人进行割礼时,洗礼者怎么能坚持认为洗礼和割礼在含义上是可以互换的?[30] 正如朱厄特指出的那样,因为“并非在所有可以正确施行割礼的情况下,都可以正确地施行洗礼,洗礼与割礼之间的平行性因此就被打破了”[31]。因此,我们不能认为后者能够合适地替代前者,洗礼不适用于婴儿。

 

非连续性的第四点是,尽管割礼是亚伯拉罕之约的记号,但从圣经中我们尚不能清楚看到洗礼的确是新约的记号。因为圣经没有把“记号”一词和新约联系在一起使用,所以在这一点上它很难是教义性的;但是圣经的资料似乎支持这样的结论,即圣餐是新约的记号,而不是洗礼。

 

在最后的晚餐中,耶稣举起饼,对门徒说:“这是我的身体”(路22:19),他的意思是这象征性地代表了或表示了他的身体。同样,当他举起杯说:“这杯……是新约”(路22:20)时,他的意思是它象征性地代表了或表示了新约。另外,使徒保罗说,参加圣餐的人在这样做时实际上是“表明主的死”(林前1:26)。因此,正因为圣餐象征着新约并表明基督之死,它似乎是新约的记号。相反,洗礼从来没有像圣餐那样被明确地与新约联系在一起。

 

圣餐似乎更可能是新约的记号,其另一个原因是信徒定期地参与圣餐礼——甚至可能每周一次(林前11:23-26;徒2:424620:7),这与信徒只受一次洗相反。这种定期提醒似乎更符合先前的圣约记号的模式,这些记号反复提醒相应的约——彩虹时常出现在天空中是提醒挪亚之约(创9:8-17);割礼(或至少其持久性的作用)常常提醒受了割礼的人亚伯拉罕之约(创17:10-14);安息日每周都会提醒我们摩西之约(出31:12-17)。相反,一个人仅受洗一次,当这个仪式完成之后,就没有了重复提醒(除了其他人接受洗礼之外)。

 

同时,有人断言,圣餐和洗礼都是新约的记号。[32] 这种观点的困难在于,圣经之前的圣约中没有哪个拥有一个以上的记号,但这个立场所具有的吸引力当然可以理解。毕竟,洗礼确实象征着罪得赦免(徒22:16),这是新约的核心应许(耶31:34;结36:25)。顺便说一句,如果圣餐和洗礼都是新约的记号,那么这会突显出婴儿洗支持者(至少他们中的大部分人)的一个相关问题:如果信徒的婴儿是新约的成员,为什么要为他们施行一个记号(洗礼),而又拒绝另一个记号(圣餐)呢?[33] 尽管有些婴儿洗支持者邀请婴儿到圣餐桌旁边,以此来消除这种矛盾,但这种做法并不普遍。此外,它引入了一个新问题,因为参加圣餐的婴儿不能按照圣经的命令正确地省察自己、分辨是主的身体,所以无法以恰当的方式参与圣餐(林前1126-34)。

 

最后,只把圣餐看为是新约的记号[34],而把洗礼看作是成为新约成员的入门仪式[35],似乎更为准确。正因如此,要说洗礼已代替割礼成为圣约的记号,那就是赋予洗礼一个圣经中未明确赋予给它的作用。

 

总而言之,婴儿洗支持者认为洗礼就是过去的割礼,这个观点忽略了两者之间的几个明显的非连续性。创世记17:10-14不仅不能为婴儿洗礼的教义提供坚实的基础,而且,对于认为洗礼已经取代了割礼并且因此应该为信徒的婴儿施行洗礼的观点,它实际上构成了一些重大障碍。

 

罗马书4:11-12中的割礼

 

根据婴儿洗礼的支持者的观点,割礼/洗礼是“圣约的记号和印记”。这种说法经常被人反复提起,以至于人们会惊奇地发现,圣经中没有哪个地方实际上将洗礼称为记号,而割礼也只有一次被这样描述过。[36] 在罗马书4:11-12中,使徒保罗将亚伯拉罕列为所有相信基督的犹太人和外邦人的属灵父亲,他写道:

 

并且他受了割礼的记号,作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因信称义的印证,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使他们也算为义;又作受割礼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礼,并且按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未受割礼而信之踪迹去行的人。(罗马书4:11-12

 

婴儿洗支持者的论点

 

保罗在罗马书4:11中将割礼描述为“因信称义的印证”。据说这种描述为婴儿洗礼提供了支持,因为它表明割礼和现在的洗礼代表的是同一属灵现实——因信称义。[37] 根据这一论点,由于洗礼现在具有与旧约里的割礼同样的作用,因此应该为婴儿施行洗礼,就像以前为他们施行割礼一样。[38]

 

当婴儿洗支持者们说,割礼代表了因信称义,他们并不是说,所有受了割礼的人都已被称义。马克·罗斯在注释罗马书4:11时写道:

 

如果我们把亚伯拉罕的割礼理解为这证明了他相信神,或者神赐他为义,那么我们就无从解释以实玛利的割礼,以及以扫或扫罗,或其他任何不相信神并被排除在神圣约祝福之外的犹太人的割礼。[39]

 

换句话说,因为事实证明有极多的受过割礼但抵挡神的犹太人,所以不能将割礼“直接看作为是信心,或被归为义,或内在属灵转变的记号和印记”[40]。相反,正如婴儿洗支持者布莱恩·柴培尔所指出的,割礼的印记“仅仅是神可见的保证,即当他圣约的条件得到满足时,他所应许的祝福就会成就(罗4:11)。”[41] 罗斯也认同,他写道:

 

割礼不能保证亚伯拉罕有信心,也不能保证亚伯拉罕有义。割礼保证的是神应许的话语:人要因信而得义。换句话说,割礼是神应许真理的认证标志,即他将赐义给凡有信心的人。所证明的不是关于亚伯拉罕或其他受了割礼的人的事实真相,而是关于神的真理。割礼特别证明了福音中神圣言的真理,即所有相信的人都要被算为义。[42]

 

换句话说,婴儿洗支持者认为罗马书4:11说明了割礼是称义之教义本身的象征性表现,却没有提及接受者是否在现在就称义,还是在将来称义。

 

这样,根据婴儿洗支持者的论点,印记的有效性(无论是割礼还是洗礼)都不取决于约所设定的条件在什么时间得到满足,因为早在这些祝福的承受者未满足条件时,这印记就可以被合法实施。[43] 婴儿洗支持者说,这就是为什么“神并不要求圣约中的父母等到孩子能够表达信仰之后才为他们施行割礼这一圣约的记号和印记。”[44] 这也是为什么神不要求圣约中的父母等到他们的婴儿能够表达信仰之后再为他们施洗。毕竟,如果割礼(作为称义应许的记号和印记)可以在婴儿有信仰之前而非之后施行在他们身上,那为什么不能同样来施行洗礼呢?

 

皮埃尔·马塞尔这样总结了这个论点:

 

如果对婴儿施行割礼的命令是合理和公正的,并且如果洗礼和割礼这两个圣礼就应许及其所代表的事物而言,以及就其内容、原因、动机、用法和功效而言,是等同的,那我们要求知道,可以引用什么决定性的论据来断言,那些适用于婴儿施行割礼的事情,不适用于婴儿洗礼。如果新约中有一项明确表述出来的清楚禁令(类似于废除典型律法礼仪的禁令),那就足以限制现今信徒为他们的孩子施洗。[45]

 

婴儿洗支持者说,由于不存在这样的禁令,今天的基督徒有义务按照旧约割礼所设立的模式让他们的婴儿受洗。

 

浸信会回应

 

作为神圣约应许之印记的洗礼,其真正意义是什么?这是婴儿洗支持者的立场首先所面临的困难。根据婴儿洗支持者的说法,婴儿的洗礼可以保证,如果当他满足了圣约的条件——悔改认罪和相信基督,他就将罪得赦免并被称义。问题在于,对于出生在异教徒家庭中的婴儿,有同样条件的应许也完全适用于他,即如果他悔改并相信,他也将罪得赦免并被称义。因此,无论婴儿是(a)受了洗的信徒家孩子,(b)未受洗的信徒家孩子,还是(c)未受洗的非信徒家孩子,同样的应许都适用。

 

那么,对于不是真正圣约孩子,作为有条件应许的印记,洗礼究竟能向圣约孩子传达什么样的信息是圣约孩子所没有的呢?换句话说,洗礼(专门作为神立约之应许的印记)如何区分受洗的婴儿和未受洗的婴儿,既然他们都可以要求得有同样条件的应许?

 

然而,更重要的是,罗马书4:11未能提供对婴儿洗礼的支持,因为它根本没有教导婴儿洗支持者认为它所教导的内容。[46] 这节经文并未说明割礼对于每个受了割礼的人具有什么样的普遍性意义。相反地,它是在阐明割礼单单对亚伯拉罕而言具有什么样的意义。[47] 换言之,罗马书4:11并不是在谈论一般性的割礼,而是说亚伯拉罕的割礼,而亚伯拉罕在救赎历史中具有一个独一无二的地位。[48]

 

根据使徒保罗的说法,亚伯拉罕的割礼是“未受割礼的时候因信称义的印证”(罗411b)。作为一种印记,割礼确认并证明了亚伯拉罕在神面前的义人地位——他个人得到义——这是他因着信神以及神的应许而得到的。这就是对经文的直接解读。[49]

 

因此,根据罗马书4:11,亚伯拉罕的割礼并不是印证他需要义,也不是印证一个有条件的应许;相反,它印证了他已经拥有的义。[50] 换句话说,在他受割礼的时候,义并不是亚伯拉罕潜在的状态,而是他当下的状态,而割礼只是印证了这个事实。

 

根据韦尔蒂的说法,一个印记

 

确认并保证它所表示的确实如此。亚哈随鲁王的印章戒指(斯8:8)保证了用它封印的信件真正拥有国王的权威。它不是让这些信件或许有国王的权威,也不是让这些信件在未来满足了某些条件下才会具有这样的权威。同样,圣灵的印记(弗1:13-144:30)保证了接受者将获得所应许的基业。印记做出保证;他们并非画饼充饥,就像我们做白日梦,以为想象的东西真实存在或者会实际发生。[51]

 

因此,罗马书4:11没有像许多婴儿洗支持者所言的那样)割礼印证了一个有条件的应许,即接受者只要相信就可以得到义。相反,罗马书4:11说亚伯拉罕的割礼证明了神确实接纳了他,并因为他的信心而把他算作是义人。[52] 实际上,割礼通过确认亚伯拉罕与神同行的地位印证了他因为相信而得到的义。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在旧约中每个受了割礼的犹太人都接受割礼作为他们个人因信称义的印记。再强调一下,请记住,保罗并不是在讨论割礼本身的意义,而是在讨论亚伯拉罕的割礼的意义,特指它在救赎历史中的这个时间点上的意义。[53]

 

罗马书4:11节下-12节中的目的从句特别清楚地表明了亚伯拉罕的割礼作为他因信称义的印记是独一无二的。亚伯拉罕为什么受了割礼?在救赎历史中的这个时间点上,他受了割礼有什么目的?

 

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使他们也算为义;又作受割礼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礼,并且按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未受割礼而信之踪迹去行的人。(罗马书4:11节下-12节)

 

该目的从句表明亚伯拉罕的割礼是独一无二的。后来每个普通以色列男婴的割礼不再像亚伯拉罕的割礼那样可以在救赎历史上作为“因信而算为义的印记”。正如韦尔蒂这样解释道:

 

亚伯拉罕的割礼具有历史-救赎性的意义,是预言将来未受割礼的外邦人也要蒙恩被纳入神的家中,预言称义在先,先于后来才可能有的属血气之人的善工……。它的意义在于预言……拯救外邦人的信心将是未受割礼之人的信心。亚伯拉罕是“一切未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不是通过遗传,而是通过榜样范例。

 

因为神命令所有亚伯拉罕的后裔都必须在婴儿的时候受割礼,所以亚伯拉罕的割礼所代表的含义是亚伯拉罕的任何后代所受割礼无法表明的。但由于亚伯拉罕的每一个后裔都在出生时(或出生之后很短时间内)接受了割礼,所以这种仪式不能清楚地表明将来未受割礼之人的称义。对于接受割礼的亚伯拉罕后裔来说,这割礼无法印证一种在受割礼前就因信而得的义,其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们是借着受割礼成为亚伯拉罕之约的群体中的一员。[54]

 

因此,亚伯拉罕的割礼与他后裔的割礼之间存在着“至关重要的区别(disanalogy)”[55],因为该仪式对亚伯拉罕而言是作为因信称义的印记,而对圣约的其他成员而言从未有过这个意义[56]。婴儿洗支持者只有忽略了这种区别,才能坚持认为割礼对所有受割礼的人都是“因信称义的印记”。[57] 因此,

 

很坦白地说,把救赎史上任何割礼的含义同亚伯拉罕的割礼的含义混为一谈(以此来构建某种支持婴儿洗礼的巧妙论证,这种论证完全脱离了保罗写信的上下文)是错误的,并且把保罗的意思本末倒置,来为婴儿洗礼辩解。[58]

 

歌罗西书2:11-12中的割礼

 

歌罗西书2:11-12对于婴儿洗支持的论点尤其重要,因为除了这两节经文外,没有哪段圣经经文说明了割礼和洗礼之间的明确联系。[59] 也许这就是为什么歌罗西书2:11-12被当作支持婴儿洗礼的证据,如此被非常普遍地引用来作为支持婴儿洗礼的证据。在这些经文中,使徒保罗写道:

 

你们在他里面,也受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礼,乃是基督使你们脱去肉体情欲的割礼。你们既受洗与他一同埋葬,也就在此与他一同复活,都因信那叫他从死里复活神的功用(西2:11-12)。

 

婴儿洗支持者的论证

 

根据婴儿洗支持者的理解,歌罗西书2:11-12指出洗礼和割礼包含相同的本质含义,由此把两者视为等同。[60] 因此,“割礼曾经表明亚伯拉罕之约的益处,它已经被洗礼取而代之了。[61] 正如帕默·罗伯逊总结地那样:

 

保罗的话的最终结果是,将割礼和洗礼这两个仪式以最紧密的方式联系在一起。……新约的洗礼尽最大的可能成就了旧约割礼所代表的一切。[62]

 

婴儿洗支持者赫尔曼·霍克西玛(Herman Hoeksema)表示:“再没有什么……可以作为更直接的证据来表明割礼和洗礼的含义在本质上是相同的。”[63]

 

歌罗西书2:11的论证直截了当。在第11节中,保罗提到“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礼”,这被认为是指身体上的割礼所象征的心灵上的割礼。然后,在第12节中,保罗指出同样的属灵割礼由洗礼来象征。[64] 因此,由于割礼曾经代表的属灵祝福现在由洗礼来代表,所以洗礼必须被视为割礼的替代,并应当施行在信徒的婴儿身上。[65] 婴儿洗支持者依据歌罗西书2:11-12的论证可以总结为:

 

n 割礼曾经表示心灵的割礼。

 

n 现在,水的洗礼表示心灵的割礼。

 

n 因为割礼和洗礼代表着相同的属灵现实,所以两者在含义上是可以互换的,而后者已经取代了前者,成为圣约的记号。

 

n 因此,应该像施行割礼一样对婴儿施行洗礼。

 

浸信会回应

 

对于婴儿洗支持者依据歌罗西书2:11-12进行的论证,可以用三点来做回应。首先,这是完全有可能的,即圣经关于心受割礼的比喻仅仅是一个类比,它并未揭示割礼本身作为立约记号的内在含义。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上述三段论中的第一个论点——“身体的割礼曾经表示心的属灵割礼”,就是根本错误的,因此歌罗西书2:11-12无法像婴儿洗支持者所说的那样证明这一点。

 

要理解第一点的回应,必须首先认识到旧约提及割礼的两个不同类别。一方面,有许多地方提到以身体上的割礼作为神与亚伯拉罕立约的记号(创17:10-14),并作为摩西律法之下圣约成员的持续性标记(利12:3)。另一方面,还有许多经文从其比喻性的方式提及割礼。[66]

 

正如杰克·科特雷尔(Jack Cottrell)所说,“在第二类中,最重要的象征性意义是,先知用割礼和未受割礼来表示人内心某种属灵状态或状况。”[67] 例如,旧约使用“未受割礼的耳朵”这样的象征来指悖逆不听神话语的耳朵(耶6:10)。此外,有几段经文提到未受割礼的心来形容充满罪恶和对神悖逆的心(利26:41;耶9:26;结44:79),而另一些则呼吁犹太人要回应先知,给他们的心施行割礼,从而扭转这样的状况(申10:16;耶4:4)。[68] 耶和华也应许要有一个新约,有一天会为他百姓的心施行割礼(申30:6)。

 

因此,有确实的割礼(身体上的)和象征性的割礼(属灵的)。这里涉及的问题是两者之间有什么样的关系,更具体地说,圣经是否使用前者来象征性地代表后者。简而言之,割礼这一身体性仪式是否是为了表明要在那些悔改并相信基督的人身上施行的心的割礼?

 

根据科特雷尔的说法,事实并非如此,因为在先知所说的肉身的割礼和属灵割礼之间从来不存在任何内在联系。[69] 正如科特雷尔所说:

 

前者不是为了代表后者,而在拥有前者的人中,后者不一定发生在所有人身上。实际上,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偶然的和随机的。肉身的割礼作为圣约记号,这是以色列人生活中的一个事实,因此,当先知们想要阐明人内心的属灵状态时,它就是一个方便且一直存在的例子或类比。除了这种随机的类比关系之外,两种割礼是相互独立、没有联系的。[70]

 

如果科特雷尔的说法是正确的,那么当保罗在歌罗西书2:11-12中教导水的洗礼表明人内心属灵的割礼时,这并没有告诉我们洗礼与身体上割礼之间的关系,因为这段话根本没有提到身体上的割礼。正如科特雷尔所说的:

 

这里的要点是,歌罗西书2:11-13根本没有提到身体上的割礼。与在先知预言中一样,它仅仅作为一个背景性类比而出现。对于洗礼和作为亚伯拉罕之约的记号的割礼之间的关系,保罗并没有作出任何的肯定。他唯一提及的是人心内在的、属灵的割礼。[71]

 

因此,根据科特雷尔的观点,歌罗西书2:11-12没有涉及洗礼与身体上的割礼的内在联系。[72]

 

尽管科特雷尔的论点很难成为教义性的,但它似乎很有说服力,其原因有几个。首先,当耶和华最初在创世记17:10-14中命令将割礼作为立约的记号时,没有任何迹象表明,这个仪式与人心的属灵割礼有关。在男性生殖器官上施行的身体性割礼只是一个记号,非常恰当地象征了关涉亚伯拉罕肉身后代的应许。第二,直到700年之后,割礼的概念才被用来比喻属灵的割礼(申10:1630:6)。因此,根据我们所知的所有圣经记载,以色列民族施行割礼700年之久,期间神完全没有任何暗示,来说明圣约的记号与“受割礼的心”之间可能有的关联。[73] 第三,这是完全说得通的:圣经的作者会选用众所周知的身体上的行为,用它来比喻属灵现实,但并无任何意愿想要表达有关身体上的行为本身的内在意义。尽管我们很难确定这一点,但科特雷尔的观点似乎很好地解释了所有圣经资料,并尊重启示的发展。

 

如果科特雷尔是对的,即人心的属灵割礼是一个隐喻,并不揭示割礼这一身体上的记号的任何内在含义,那么,婴儿洗支持者的论证甚至在开始之前就不攻自破了。因为,如果割礼和洗礼并不表明同样的属灵现实(属灵的割礼),那么歌罗西书2:11-12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表明后者已取代了前者,应该施行在婴儿身上。

 

其次,即使割礼和洗礼都象征受割礼的心这个属灵现实,但这并不意味着后者取代了前者成为了圣约的记号。换句话说,即使为了论证的缘故而承认,洗礼和割礼的象征意义有所重叠,但从逻辑上讲,两者的含义并不因此就是相同的[74]

 

如上文所述(见“创世记17:10-14中的割礼”),不能认为浸礼和割礼是可以互换的,因为割礼表明的是亚伯拉罕之约特定的、属世的、世代相传的应许和祝福,这是洗礼没有表明的。例如,割礼表明神的应许,要使亚伯拉罕成为一个大族的先祖,后裔繁盛,并将迦南的土地赐予他的后代(创12:2717:28),但洗礼完全并没有表明这些内容。[75] 显然,两者的含义并不相同。

 

因此,我们最多可以说,洗礼和割礼的含义可能有所重叠。实际上,如果科特雷尔是错误的,即两种仪式确实都象征人心的属灵割礼,那么它们的意义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是重叠的。但这并不必然意味着,两者的含义相同或一个替代了另一个。

 

我们可以拿旧约的献祭制度和圣餐礼的规定作为例子。两者的意义重叠吗?是的,特别是两者都指向基督的牺牲(献祭制度前瞻性地和圣餐回顾性地指向基督)。[76] 但这是否意味着圣餐取代了旧约的献祭制度,并且两者的含义相同?绝对不是。这意味着,两个外在的仪式完全有可能在它们所象征的事物方面有所重叠,而其含义不是完全相同,并且一个不必然取代另一个。

 

最终,旧约的各种献祭被废除,不是因为它们被圣餐这个象征着相同属灵现实的外在仪式所取代。它们之所以被废除,是因为它们所预言的意义已经在基督里得以实现了。[77]

 

同样,即使旧约割礼表明属灵的需要和属灵的现实,它也已经被废除了,因为它所预言的意义在基督里已经实现了。人们不再需要在圣殿里献祭了。同样,也不再需要在婴儿身上施行救赎的记号了。[78]

 

正如韦尔蒂解释的那样,无论是割礼还是献祭,

 

旧约规条的本质是预表性的、前瞻性的;正是这本质预言了,在新约中当时候满足时它会成为过去。这就是希伯来书的作者记录献祭仪式废除的原因(来8:1310:910:18)。这也是为什么保罗在哥林多前书(林前7:19)和加拉太书(加5:66:15)中记录了割礼的废除。[79]

 

换句话说,当保罗说割礼不再具有任何神学意义时(林前7:19;加5:66:15),这是真实的,不是因为割礼已经被洗礼所代替,而是因为它的预言意义已经在基督里面实现了。[80] 因此,就算歌罗西书2:11-12确实表明洗礼和割礼的象征意义有所重叠,这也不能证明洗礼和割礼的意义是相同的,并且也应该被施行在信徒的婴儿身上。

 

针对婴儿洗支持者的论证,第三个也是最后一个回应是,歌罗西书2:11-12阐明了信心和洗礼之间的一种关系,是与婴儿洗礼的教义不相容的。在第12节中,使徒保罗提到“你们既受洗与他一同埋葬,也就在此与他一同复活,都因信那叫他从死里复活神的功用。”正如约翰·派博John Piper)所言,“如果洗礼仅仅是类似于旧约割礼,那它就不一定要“因信”而发生,因为婴儿不需要“因信”而接受割礼。”[81] 歌罗西书2:12的含义是,洗礼只能在个人相信耶稣基督的基础上施行,这样就排除了婴儿洗礼。[82] 因此,尽管歌罗西书2:11-12是许多婴儿洗支持者最爱的引证经文,但它不仅不能为婴儿洗礼辩护,而且还引入了信心作为洗礼的先决条件,从而增加了对信徒洗礼的支持。

 

使徒行传15:1-29中的割礼

 

使徒行传第15章有一段记载,通常被称为耶路撒冷会议。在本章的记载中,一些来自犹太的人开始教导人必须行割礼才能得救(1节)。作为回应,保罗和巴拿巴和这些人展开了辩论(2节上),然后使徒和长老们决定在耶路撒冷开会解决该问题(2节下-6节)。当教会领袖们在耶路撒冷开会讨论是否有必要对信徒行割礼时,彼得在一次讲话中回应了这个问题(7-12节),雅各在另一次讲话中(13-21节)回应了这个问题,之后使徒和长老们在一封正式的信件中也回应了(22-29节)。但是在这23节经文中,没有任何经文的只字片语提过洗礼。

 

这里的反对意见是显而易见的:如果按照婴儿洗支持者的理解——洗礼取代了割礼,那么为什么他们中没有一个人说一句:“当然人不需要再受割礼了,因为,众所周知,洗礼已经取代了割礼!”?

 

婴儿洗支持者马克·罗斯承认,“使徒行传第15章可能是提出洗礼取代割礼这个观点的合适契机”,但他未能解释为什么使徒们没有这样做。[83] 相反,他只是指出“这本身并不是一个理由,让人搁置婴儿洗支持者所主张的洗礼确实取代了割礼的观点。”[84] 对于浸信会信徒来说,这种回应无法令人满意。

 

其他婴儿洗支持者对此的回应出人意料。理查德·普莱特(Richard Pratt)说:“在耶路撒冷会议上(使徒行传15章),基督教的使徒们决定,新约的信徒不再需要被要求受割礼,洗礼足以作为基督教会的入会仪式。”[85] 同样,道格拉斯·威尔逊断言,耶路撒冷会议的答复是,外邦人无需接受割礼,因为他们受洗就足够了。[86] 威尔逊甚至引用使徒行传15:24来支持这一主张。[87] 普莱特和威尔逊这种回应的问题在于:和本章的其余部分一样,使徒行传15:24完全没有提到洗礼。所以异议仍然存在。[88]

 

一个相关的问题也提出了类似的困难:如果洗礼取代了割礼,为什么这两个仪式在早期教会中同时存在呢?此外,

 

保罗为什么反过来迁就犹太归信者,允许他们继续为孩子施行割礼?(徒21:20-26)。既然现在洗礼已经取代了割礼,他为什么不反而挑战这种做法,认为它完全不适用于归信基督的人呢?[89]

 

威尔逊认为,即使在五旬节之后,割礼仍旧继续被施行,这个事实是有利于婴儿洗礼的论据:“信神的犹太人的婴儿被赋予了割礼这个记号,尽管这是逐渐消失的规条,但它还是有深刻的属灵和圣约性的重要意义。”[90] 根据威尔逊的理解,这是在新约时代父母把圣约的记号加给婴儿的一个明显例子,而这强有力地支持了给信徒的婴儿施洗这种做法。

 

威尔逊的论证的困难在于,它大大地夸大了这一时期割礼的神学意义。按照威尔逊理解:

 

新约圣经的作者总是将割礼看作是神所设定的仪式,并具有极大的圣约意义——无论是用于祝福还是诅咒。新约圣经里面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使徒把割礼从圣约记号降格为一个单纯的民族象征。[91]

 

1世纪教会是如何理解割礼的,这对威尔逊的观点至关重要,但新约圣经无法支持这一观点(林前7:19;加5:66:15)。例如,考虑到使徒行传16:1-3中提摩太的割礼,这是整本新约中记录的唯一一次割礼。尽管提摩太的母亲是犹太人,但他的父亲是希腊人。这为使徒保罗的事工带来了一个潜在的文化难题,因为他希望提摩太能和他同工。根据使徒行传16:3,“保罗要带他同去,只因那些地方的犹太人都知道他父亲是希腊人,就给他行了割礼。”割礼的原因很明确:这是因为,在展开福音事工的地方,保罗希望顾及当地不信基督的犹太人的文化观感。

 

鉴于提摩太受割礼是“只因那些地方的犹太人”(徒16:3),威尔逊怎么能坚持认为新约圣经的作者“总是将割礼看作是神所设定的仪式,并具有极大的圣约意义”呢?他怎么能坚持认为“新约圣经里面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使徒把割礼从圣约记号降格为一个单纯的民族象征”?正如史瑞纳Schreiner所观察到的那样:“由于文化原因,犹太人继续施行割礼,但没有证据表明,他们这样做是因为割礼所谓的圣约性价值。”[92] 如果洗礼在教会中的作用与割礼在以色列人中的作用完全相同,保罗不会让提摩太受割礼。[93]

 

结论

 

最终,婴儿洗支持者认为割礼和洗礼在含义上是可以互换的,这个论证“就像一个勉强合适的盖子,但无论拧多少圈,它都不能严丝合缝地盖上。”[94]圣经中不仅没有任何一段经文教导了这种取代,而且,在全面对比了这两种仪式后得出的一些非连续性彻底击溃了支持婴儿洗礼的论证。洗礼并没有取代割礼,也不应该为信徒的婴儿施洗。

 

[1] Marcel 1953: 210;重点为原文所有。婴儿洗主张者普遍承认的形式差异包括:受洗者的性别(男性和女性,区别于只有男性接受割礼)、洗礼的时间(出生后不久的任何时间,区别于割礼是只在出生后第八天施行的)以及洗礼本身的外在形式(显然与割礼的外在形式不同)。除去这些差异,婴儿洗主张者认为,圣经将这两种有形仪式的本质含义等同(Murray 1980: 72; Booth 1995: 107)。用马塞尔(1953: 211)的话来说,割礼和洗礼“在应许和所代表的事物上,在内容、原因、动机、用法和功效上都是一致的”(重点为本文所加)。

[2] O. P. Robertson 1980: 166。根据婴儿洗主张者罗伯特·布斯(1995: 8)的说法:“洗礼是新约中约的标志,就像割礼是旧约中约的标志一样。”同时,至少有一位婴儿洗主张者承认,圣经中没有任何一段话实际上表明洗礼取代了割礼(Ross 2003: 100)。

[3] 根据布斯(1995: 109)的观点,“割礼和洗礼这两个圣约标志之间的这种明确联系给反对婴儿洗礼的人造成了一个难题,因为任何反对婴儿洗礼的论点都必然是反对婴儿割礼的论点。”(重点为原文所有;亦见Marcel 1953: 211; Calvin 1960: 4.16.20)。

[4] 创世记12:1-3715:7-2117:1-2122:16-18

[5] Wellum 2006: 155.

[6] Welty 2006: 3–4.

[7] Welty 2006: 3–4.

[8] Jewett 1978: 103. 正如朱厄特(1978: 103)所写道,“旧约圣约应许框架中的“后裔”一词主要是指肉体上的后裔,而属灵后裔的概念只有在基督的新时代中才有了重要地位。”

[9] Wellum 2006: 120.

[10] Murray 1980: 45–46. 根据慕理(1980年,第47-48页),这种属灵的祝福是神赐给那些相信之人的义,因此,割礼主要被视为因信称义的印记。

[11] Booth 1995: 99. 布斯(1995: 105)写道:“割礼远非种族性的记号,它本质上是使神的子民分别出来的属灵记号和印记。”

[12] Wellum 2006: 120–21. 根据魏伦(2006127)的说法:“人们会首先在亚伯拉罕之约自身的背景及其各种特征中(例如,民族/身体性的、预表性的以及属灵的)理解它,然后将其与神的总体计划联系起来,和圣经的诸约进行对比;与此不同,婴儿洗支持者倾向于仅将其简化为属灵现实,而忽略亚伯拉罕之约其他方面的现实。因此,婴儿洗支持者将新约现实注入其中,从而忽略了亚伯拉罕之约与新约之间的重要差异。”

[13] 例如,见慕理(1980: 47-48),他认为罗马书4:11和歌罗西书2:11-12是证据,表明割礼与亚伯拉罕之约的身体性和民族性特征并非等同。布斯(1995: 99, 181)坚持认为,罗马书4:11-12和歌罗西书2:11-14表明,割礼所表示的主要应许是因信称义。另外,罗斯(2003: 86-97)对割礼的理解几乎完全基于他对罗马书4:11的解释。改革宗浸信会的保罗·朱厄特(1978: 95)这样描述婴儿洗支持者的径路:“割礼具有的任何族群性或民族性意义不仅要服从于宗教和属灵含义,而且,实际上,被其掩盖。”

[14] 更具体地说,我相信,婴儿洗支持者使用罗马书4:11-12和歌罗西书2:11-13给创世记17:10-14注入含义,而这些含义是根本无法在这些经文中找到的。

[15] Wellum 2006: 109. 然而,正如魏伦所认识到的那样,并非所有支持圣约神学的人都是如此。例如,改革宗浸信会信徒弗雷德·马龙(2003: 74),他相信圣约神学和恩典之约,但他本人也对婴儿洗支持者提出了同样的批评。

[16] Berkhof 1993: 633.

[17] Berkhof 1993: 632(重点为本书所加)。

[18] 婴儿洗支持者约翰·慕理(1980: 46-48)提供了三个论点来支持他的主张,即割礼主要是属灵祝福的印记,割礼和身体性及民族性应许之间的任何关系都只是次要的和衍生的:(1)属灵祝福是圣约的核心所在,任何外部或民族性特权仅仅是割礼所表明的那些属灵祝福的结果;(2)旧约中的不同经文都提到割礼是除去污秽的记号(例如,出6:1230;利19:2326:41;申10:1630:6;耶4:46:109:25);(3)使徒保罗教导说,割礼是因信称义的印记(例如,罗4:11;西2:11-12)。我认为,慕理的论点的主要问题是,他让亚伯拉罕的一些应许优先于其他应许,并让后来出现的启示盖过在创世记中所阐明的割礼的含义。根据慕理的说法,一方面割礼象征着因信罪得洁净并称义,尽管亚伯拉罕之约没有提到这两个应许(见创12:1-3715:7-2117:1-2122:16-18);但另一方面,割礼并未象征亚伯拉罕之约中提到的许多应许,特别是那些身体性的和民族性的应许。这似乎非常武断。如果割礼确实是亚伯拉罕之约的记号,那么就没有任何可信的理由来否认它不是只象征这个约的一部分应许,而是象征全部的应许。正如魏伦(2006: 155)写道:“割礼表明了什么应许?与亚伯拉罕之约有关的所有应许,不仅包括救赎性的应许,还包括民族性的应许,特别是土地的应许(例如,创12:715:12-2117:8)。所有这些应许都以不同的方式将我们引向基督,但我们绝不能将它们全部简化为只有属灵的意义”(重点为原文所有)。另外,我将在本章稍后解释,我相信慕理纯粹是误解了罗马书4:11和歌罗西书2:11-12,因此误用它们来支持他的观点。

[19] Wellum 2006: 120.

[20] Jewett 1978: 97.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说到底反映了一个更为根本性的非连续性,我会在第5章中进行讨论:旧约以色列作为一个实际的民族与新约教会作为一个属灵族类之间的区别。尽管前者是信徒和非信徒的混合体,而后者完全只由信徒所组成。

[21] Sartelle 1985: 5.

[22] Chantry nd.: 8. 魏伦(2006: 156)如此写道:“在以色列找不到这样一种观念,即割礼只适用于‘信徒和他们的孩子’,因为许多不信的犹太人为他们的男婴施行割礼,并仍被认为是圣约民族的的一部分。

[23] Jewett 1978: 101.

[24] 一些婴儿洗支持者会回应非连续性的第二点,说婴儿在旧约以色列接受割礼,不是因为他的父母一定相信神,而是因为,无论他们是否信神,他们都是神圣约百姓的真正成员。因此,今天在教会里出生的婴儿也应出于同样的原因受洗——不是因为他们必然是信徒,而是因为他们的父母都是神百姓的成员。但是,这种回应与婴儿洗支持者从哥林多前书7:14推导出来的论点不一致,这个论点要求圣约孩子的父母至少有一方是信徒,而不仅仅是有一个可能信也可能不信的圣约成员(见第3章)。因此,萨特尔的观点更符合婴儿洗支持者的立场,他认为创世记17:12命令对信徒的婴儿施行割礼,但是,正如我上面指出的,这根本不是经文所要说的意思。

[25] 参创世记17:23。这在出埃及记12:44中也可以看出:“每个用银子买的奴仆”都受了割礼——不是每个宣告相信亚伯拉罕的神的奴仆,而是每个奴仆,仅此而已。这些仆人之所以受割礼,是因为他们被犹太家庭买入,无论他们是否宣告相信仰亚伯拉罕的神,他们都已成为以色列这有形民族的一部分了。

[26] Jewett 1978: 98-99;重点为原文所有。

[27] 乍看之下,如果婴儿洗支持者坚持认为,接受洗礼的成年人必须需要相信基督,而婴儿就不需要,他们就自相矛盾了。然而,在婴儿洗支持者的思维模式中,成人和婴儿洗礼的基础都是相同的:就是进入圣约的记号和印记(Marcel 1953: 211)。换句话说,根据婴儿洗支持者的教导,因为成年人通过相信基督而进入圣约,而婴儿则通过由信徒父母所生而进入圣约,这完全符合要求成年人有信仰而不要求婴儿有信仰的做法。但是,这种解释反映出来与婴儿洗支持者的观点相关的两个问题:(a)它误解了新约的性质,因此也误解了进入新约的含义(见第5章);(b)它没有认识到洗礼是一个人主动地表达相信耶稣基督的方式(见第六章),而不仅仅是一个记号,表明人进入了新约。

[28] Wilson 1996: 20.

[29] Murray 1980: 55, 78, 86-87;亦见Murray 1975: 469; Sartelle 1985: 18; Hodge 1993: 3:540-41; Marcel 1953: 100

[30] 根据婴儿洗支持者罗伯特•布斯(1995: 129)的说法,创世记17:12-13中提到的仆人是“外邦的敬虔人”,他们相信亚伯拉罕的神,因此他们和他们的家庭被认为是亚伯拉罕真正后裔的一部分。布斯的观点问题在于,这段经文本身并没有说明这些仆人是相信耶和华的外邦敬虔人——布斯这样断言,可能只是因为它和婴儿洗支持者的思维模式相吻合。实际上,这段经文只是说,“从外邦人那里买来”的每个仆人(创17:12),无论他们相信与否,都要给他们施行割礼。

[31] Jewett 1978: 102.

[32] 例如,尽管弗雷德·马龙(2003: 110)并未详细阐述自己的观点,但他提到“洗礼和圣餐这两个新约的记号”(重点为本文所加)。其他人可能会更有把握地说,不存在新约的记号,因为圣经并没有明确地指出某个记号。

[33] 婴儿洗支持者杰弗里·布罗米利(1979: 32)试图这样为不允许婴儿参加圣餐辩护:“与圣餐相比,(洗礼)这个行为的接受者是被动的而不是主动。即使是一位已经归信的成年人,如果他受洗,他不会像在圣餐礼中那样拿来、吃了、喝了。他是受洗。他没有为自己或对自己做了什么事情。而是有人为他、对他并在他身上成就了一些事情。布罗米利没有意识到的是,受洗的归信者在这一过程中确实是积极的,因为他是在服从要受洗的命令。使徒行传2:38的劝诫是要人悔改并受洗(在希腊语中两个词都是命令式),而那些回应福音的人则服从这些命令这样做了——他们为自己的罪而悔改,并主动地让自己接受水的洗礼。关于洗礼如何是一个人积极地宣告相信基督的方式的解释,见第6章。

[34] 在其他地方,当我说洗礼是新约的记号时,并不是因为我确信这是新约的记号,而是为了论证和/或检验婴儿洗支持者立场的内在一致性。

[35] 作为加入教会的仪式,洗礼并不能使某人成为新约的成员,而是,当人悔改并信仰基督时,他就通过圣灵的重生,成为了新约的成员。

[36] 此外,即使割礼被明确地确定为是神与亚伯拉罕立约的记号,洗礼却从未被明确地称为是记号(见上文“创17:10-14中的割礼”)。

[37] Marcel 1953: 37; Booth 1995: 99. 根据布斯给观点(1995102),罗马书4:11教导说:“在割礼中,神表明并印证了这样一个事实,即他因着人相信他称之为义,并因我们的信心看我们为义;洗礼也是如此。“后来,布斯(1995: 181)引用了罗马书4:11-12和歌罗西书2:11-14证明这两个命令都代表了因信称义。

[38] Marcel 1953: 155-56.

[39] Ross 2003: 92.

[40] Ross 2003: 92.

[41] Chapell 2003: 15;重点为原文所有。因此,根据罗马书4:11,如果亚伯拉罕有信心,他可以得出结论,说他也有神的义,“因为神已许诺将所有有信仰的人都公义,并且他已行割礼以证明这一应许,”(罗斯2003: 94)。

[42] Ross 2003: 94;重点为原文所有。罗斯(2003: 94-95)详细地阐述说:“神的应许不是赐义给所有受割礼的人,而是给所有相信的人。如果基于这样的理解把割礼看作为是记号和印记,那么给那些我们知道还没有相信的人,或者后来表现出来没有相信的人行割礼,就不存在任何含义上的问题。鉴于割礼这记号和印记不保证受割礼的人的信心或者义,如果发现受割礼的人是不信的人,这并不会使作为鉴定标志的割礼变为无效。神的应许不会因他圣约百姓的不信而失效。他的话永远长存:相信的人要被算为义。”

[43] Chapell 2003: 15; Chapell 2006: 12.

[44] Chapell 2003: 15.

[45] Marcel 1953: 211-12;参见加尔文1960: 4.14.23; 4.16.4-6, 11, 16, 20

[46] Welty 2006: 4-7. 以下大部分讨论内容得益于韦尔蒂的作品,在此我深表感谢。

[47] Welty n.d.: 14.

[48] Welty 2006: 5. 就如韦尔蒂(n. d.: 13-14)在其他地方写道,许多婴儿洗支持者错误地解释了这段经文,“说保罗定义了割礼对于每一个受割礼的人而言印证了什么内容:因信称义。因此,割礼不仅是一个属世的记号。相反,它像洗礼一样,印证了恩典之约的最高属灵祝福”(重点为原文所有)。

[49] 在罗马书4:11中,“义”(of the righteousness)是一个宾语属格(意思是割礼印证了亚伯拉罕的义),而“信仰”(of the faith)是一个凭借属格(意思是说,这义通过亚伯拉罕的信仰而来到)。因此,说割礼是“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因信称义的印证”(罗4:11b)是说亚伯拉罕的割礼证实了他通过信心所拥有义;他在受割礼之前就有了信心。

[50] Welty n.d.: 14.

[51] Welty 2006: 5. 穆尔(Moo 1996: 269)这样解释道:保罗使用“印证”一词来表示“用来‘证实’某事的真实性或实在性的东西,如在哥林多前书9:2中,保罗将哥林多信徒描述为确认和证实他使徒身份的‘印证’”。

[52] Welty 2006: 5.

[53] Welty 2006: 5.

[54] Welty 2006: 6;重点为原文所有。

[55] Welty 2006: 6;婴儿洗支持者马可·罗斯(2003: 92)认为,罗马书4:11不可能是在教导亚伯拉罕的割礼实际上印证了他在神面前的义人地位(尽管那是经文明确的含义),因为在整个旧约里面许多受割礼的犹太人在神面前不是义人。罗斯的论点表明了他未能掌握亚伯拉罕的割礼与他肉身后裔的割礼之间的这种“至关重要的区别”。罗斯未能看到两者之间的区别的部分原因是,他以这样的假设作为“出发点”:“无论割礼对亚伯拉罕有什么含义,它也对亚伯拉罕家中所有其他男性成员有相同的意义……”(Ross 2003 92)。如果我们更仔细地阅读一下罗马书第4章中保罗的论点,就可以发现这种假设是不正确的。

[56] Malone 2003: 119; Schreiner 2006: 86-87; Wellum 2006: 154.

[57] 忽视这种区别的做法也反映在婴儿洗支持者艾伦·哈曼(Allan Harman 2005)的文章中,他写道:“从保罗(在罗4:11-12中)的讨论可以推论出,割礼对所有受割礼的人而言都是记号和印记;因此对于婴儿,它不是在他们的信心之后的记号和印记,而是在信心之前的记号和印记”(亦见Murray 1980: 47-48)。

[58] Welty 2006: 7. 顺便提一下,在旧约圣经中没有哪个地方把割礼当作是称义应许的印记,并且在整本圣经中也没有任何地方说洗礼是某个事物的印记。根据婴儿洗支持者罗伯特•布斯(1995: 181)的说法,罗马书4:11-12和歌罗西书2:11-14表明,割礼和洗礼都代表因信称义的教义。但是,如上所述,罗马书4:11-12论及的是亚伯拉罕的割礼而不是一般的割礼的意义,歌罗西书2:11-14则根本没有谈论因信称义的教义。圣经在其他地方说到洗礼象征着罪得赦免(例如,徒22:16),而非称义的教义本身。因此,布斯从罗马书4:11-12和歌罗西书2:11-14得出的论点是完全没有依据的。

[59] Cottrell 1989: 136; Wellum 2006: 158. 科特雷尔(1989: 136)这样写道:“除了这段经文,其他所谓两者等同的结论完全都是推论性的。”

[60] Booth 1995: 107; Murray 1980: 72. 加尔文(1960: 4.16.11)这样写道,“洗礼的真理及其所成就的也是割礼的真理及其所成就的,因为它们表明的完全是同一件事,除此之外这些话还会有什么意思呢?。”

[61] Chapell 2003: 17;见Marcel 1953: 156; Clark 2005; Hendriksen 1964: 116

[62] O. P. Robertson 1980: 166.

[63] Hoeksema 1998: 16.

[64] 根据布斯(1995: 107)的理解,“就像身体上的割礼表示心灵的割礼,同样,现在身体的洗礼也因此表示心灵的洗礼。”

[65] Venema 2003: 222; O. P. Robertson 1980: 163; Warfield 1981: 405.

[66] Cottrell 1989: 136.

[67] Cottrell 1989: 136.

[68] Cottrell 1989: 136. 较不常见的比喻性用法的例子包括,摩西是“未受割礼的嘴唇”(出6:1230,译注:中文和合本圣经译为“拙口笨舌”),这是指能力不够的和没有说服力的说话者,以及某些树木的果实是“未受割礼的”(利19:23),这是指就像外邦人那样被禁止的或被排除在外的(Cottrell 1989: 136)。

[69] Cottrell 1989: 137.

[70] Cottrell 1989: 137.

[71] Cottrell 1989: 137-38. 重点为原文所有。

[72] Cottrell 1989: 138.

[73]有人可能会反对并说,在神一开始设立圣约记号的时候,他一定已经告诉了亚伯拉罕割礼的真正属灵意义。但这是一个无法证明的假设,并且人难以解释为什么创世记17:10-14中的圣经记载中没有保留这一重要细节。

[74] Welty 2006: 7. 这是用另一种表达,上面婴儿洗支持者的论证中的第三个论题:“因为割礼和洗礼代表着相同的属灵现实,所以两者在含义上是可以互换的,而后者已经取代了前者,成为圣约的象征”——这是不合逻辑的推论

[75] Welty 2006: 3.

[76] 实际上,这类似于一些浸信会信徒所理解的割礼和洗礼之间的关系。例如,根据弗雷德·马龙(2003: 125)的观点:“割礼是人需要内心割礼的前瞻性记号,而洗礼则是对已经接受并承认的内心割礼的回顾性记号。这是两个记号之间的圣经联系”(重点为原文所有)。

[77] Welty 2006: 8.

[78] Welty 2006: 8-9.

[79] Welty 2006: 9.

[80] Dunn 1970: 157.

[81] Piper 1997.

[82] Beasley-Murray 1962: 156; Schreiner 2006: 77.

[83] Ross2003: 100.

[84] Ross 2003: 100.

[85] Pratt 2007b: 67.

[86] Wilson 1996: 119-20.

[87] Wilson 1996: 120. 威尔逊并未解释他如何相信使徒行传15:24阐明了这一点,他只是说,割礼是没有必要的,因为洗礼就足够了,并在括号中提供了参考经文。

[88] 类似的异议是,使徒保罗并未以洗礼代替割礼的观点驳斥加拉太书中的犹太派基督徒(Welty n.d.: 11)。正如魏伦(2006: 157)总结的那样:“如果婴儿洗支持者的立场是正确的,那么,这会是对犹太派基督徒来说最合乎逻辑的答案。”

[89] Welty n.d.: 11;重点为原文所有。

[90] Wilson1996: 73.

[91] Wilson1996: 71;重点为原文所有。

[92] Schreiner 2006: 79.

[93] Welty n.d.: 11. 韦尔蒂这样解释道:“在提摩太后来所受的割礼中一定包含某些含义,是提摩太在早前归信基督接受的洗礼并未表明的”(重点为原文所有)。

[94] Jewett 1978: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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